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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絕二手煙 (Stop smoking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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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吸煙(公眾衞生)條例》小知識
《吸煙(公眾衞生)條例》(第371章)早在1982年制定,是香港最主要的控煙法例。此法例旨在禁止在某些區域吸煙,並就煙草產品的包裝、售賣及推廣等方面作出限制和規管。

由2007年1月1日起,條例將擴大禁煙範圍。在所有室內工作間及公眾地方;所有食肆、卡拉OK 場所和開放予所有年齡層的酒吧的室內地方;安老院及治療中心的室內地方;幼兒中心、學校、醫院、核准院舍、拘留地方、收容所及感化院所有區域將禁止吸煙。

在限定的秒數內找出30支香煙,並且使用水槍熄滅所有香煙!水槍水量只有35發,而香煙有30支,所以只能有5次失誤。



相關連結 (How to quit smoking)

第371章 吸煙(公眾衞生)條例、規則、(公告)令的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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